2014年8月1日,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,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“扶贫日”,具体活动由扶贫办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
设立“扶贫日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,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,所以设立“扶贫日”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,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。
节日起源
2014年8月29日,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“扶贫日”系列活动工作,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。会议指出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扶贫日”的批复》同意自2014年起,将每年的10月17日 设立为“扶贫日”,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会议强调,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,按照依法合规、节俭务实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“扶贫日”活动,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、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。
节日目的
设立扶贫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,关爱贫困人口,关心扶贫工作,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,宣传凡人善举,动员广泛参与,培育良好风尚。